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工業雙金屬溫度計(以下簡稱溫度計)的術語及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等。本標準適用于由雙金屬元件和護套組成溫度檢測元件,具有圓形標度盤,以及測量范圍為-80~+500℃的溫度計。
2.引用標準
ZBY 002 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ZBY003 儀表儀表包裝技術條件 ZBY120 工業自動化儀表工作條件——溫度、濕度和大氣壓力 ZBY122 工業自動化儀表指針指示部分的基本型式、尺寸及指針的一般技術要求 ZBY123 工業自動化儀表標度的一般規定 ZBY247 工業自動化儀表術語
3.術語及定義本標準除采用ZB Y247外,還有以下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角型 檢測元件軸線與標度盤平面垂直的型式,亦稱軸向型。 3.2直型 檢測元件軸線與標度盤平面平行的型式,亦稱徑向型。 3.3 插入長度 從檢測元件下端至安裝連接接合面或錐螺紋下端的長度(見附錄A圖A1~A4中L)。 3.4置入長度 從檢測元件下端算起,檢測元件處于被測介質中的長度。
4.產品分類和基本參數
4.1 型式溫度計按指示裝置與檢測元件連接安裝方式不同分為下列四種型式; a 徑向 b 軸向 c萬向 d.角型機械電子工業部1988-06-12批準--------1989-01-01實施
4.2標度盤公稱直徑溫度計的標度盤公稱直徑為60,100,1500mm
4.3 測量范圍溫度計的測量范圍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1 測 量 范 圍 -80 ~ +40 -40 ~ +80 0 ~ 50 0 ~ 100 0 ~ 150 0 ~ 200 0 ~ 300 0 ~ 400 0 ~ 500
4.4準確度等級溫度計的準確度等級為1,1.5,(2.5)注:括號內的準確度等級不推薦采用。
4.5檢測元件直徑及安裝螺紋檢測元件直徑及安裝螺紋應符合表2規定。標度盤公稱直徑 檢測元件直徑 安裝螺紋 60 4,6 M 16×1.5 100,150 8,10 M27×2
4.6插入長度溫度計的插入長度為75,100,150,200,250,300,400,500mm。注:插入長度大于500mm的,由制造廠與用方商定。
4.7護套的公稱壓力溫度計護套的公稱壓力應從1.0,1.6,2.5,4.0,6.4MPa系列中選取。
4.8安裝連接方式溫度計的安裝連接方式分為下列四種(見附錄A); a. 可調管接頭; b. 管接頭(外螺紋); c. 管接頭(內螺紋); d. 固定螺紋。
4.9指示調整機構溫度計按指示裝置有無指示調整機構分為下列三種: a. 無指示調整機構; b. 外部指示調整機構; c. 內部指示調整機構。
5.技術要求
5.1正常工作條件溫度計的正常工作條件應符合表3規定。表3 工 作 場 所 溫 度 ℃ 相 對 濕 度 % 掩蔽場所 -25 ~ +55 5 ~ 100 戶外場所 -40 ~ +85 5 ~ 100 注:特殊的工作條件,由制造廠與用戶商定。
5.2外觀、結構及裝配質量溫度計的外觀、結構及裝配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溫度計各零部件不得有銹蝕,保護層應牢固、均勻和光潔; b. 溫度計表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應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礙正確讀數的缺陷; c. 溫度計的型式、基本參數及尺寸(尺寸公差按制造廠有關規定)應符合4章的規定; d. 溫度計的指針和標度盤應符合ZBY122和ZBY123的規定;指針長度(指針的回轉中心到指示******的長度)應符合表4規定;指針指示部分與標度盤平面間的距離應不大于5mm;圓形標度為270°~ 300°的部分圓形;指針、標度盤及標度和標志應不變色和褪色。表四標度盤公稱直徑 指針長度 60 ≥23 100 ≥36 150 ≥57
5.3基本誤差限溫度計的基本誤差限應符合表5規定。表五精度等級 基本誤差 % 1.0 量程的±1.0 1.5 量程的±1.5 2.5 量程的±2.5
5.4回差溫度計的回差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的******值。
5.5重復性溫度計的重復性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值的二分之一。
5.6熱穩定性溫度計的檢測元件在測量上限保持表6規定的時間后,仍應符合5.3條的要求。表6 測量上限℃ 保持時間h ≤300 24 400 12 500 4 5.7時間常數 溫度計的時間常數應不大于40s。
5.8耐振性溫度計應能承受頻率為25Hz,位移幅值為0.6mm,振動波形為正弦波,總計24h的耐振性試驗。試驗后,渴度計仍應符合5.3條的規定,且無機械損壞。
5.9位置影響溫度計從參比工作位置向前、后、左、右傾斜90°時造成的示值變化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的******值。
5.10耐壓溫度計的護套應能承受1.5倍公稱壓力的耐壓試驗,不出現損壞和滲漏。
5.11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帶出廠包裝的溫度計應能承受按ZBY002規定的高溫(+55℃)、低溫(-40℃)、連續沖擊(加速度:98m/s2,脈沖持續時間:11ms)和自由跌落(高度:250mm)試驗。試驗后仍應符合5.2、5.3、5.4和5.5條的規定。
6.試驗方法
6.1外觀、結構及裝配質量檢查按5.2條的要求用目檢法和相應的工具進行檢查。
6.2基本誤差限試驗 6.2.1試驗條件 a. 環境溫度為15~35℃,相對溫度為45%~75%,大氣壓力為86kPa~106kPa; b. 溫度計的置入長度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c. 無顛震和振動。 6.2.2試驗設備和標準儀表試驗設備為恒溫槽,標準儀表為標準溫度計。測量恒溫槽溫度時,所采用的測量方法的極限誤差應不大于被試溫度計基本誤差限的四分之一。